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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明哲被中國政府以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」逮捕並起訴,今天開庭審理。

過去177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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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明哲被中國政府以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」逮捕並起訴,今天開庭審理。

過去177天以來,人在中國的李明哲被失蹤,只知道他觸了中國法律。究竟他犯下什麼滔天大罪要遭此對待,無人得知。

今天首度開庭,不意外地,整齣劇情就如同他的妻子所預告:他很有可能「被認罪」,若真如此,請國人體諒。

結果如何都是李明哲和他的家人要承受的,外人何能置喙?

沒想到,這齣荒謬劇至此,竟真的有人開始怪他不夠勇敢,怪他何必當初,甚至,怪他的妻子太高調。

中國政府的不文明,令人憤怒。但自己人的價值混亂,則令人心碎。看到李妻子即使疲憊不堪,還特別公開感謝國人。對照這些留言,我真的心碎到看不下去。

好,我們就來「理性」看看李明哲到底幹了什麼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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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被起訴主要理由是,他在QQ群組上和很多人批評政府,甚至,曾說到「我從來不覺得要排斥暴力革命。暴動是遲早的。」

是,在中國,李明哲或許犯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,但是,他所做的事情,若如起訴書所說的只是在網路上討論,就算,言論中提及暴力革命,只要沒有採取行動,在任何文明國家,都絕對無罪。

我再說一次,李明哲於文明世界絕對無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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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覆看著開庭影片,我才深刻地理解到,為什麼當年那麼多台灣知識份子,拼命就是要走上街頭,要求廢除刑法一百條內亂罪。

那條曾讓政府隨意抓人,任意判人的法,是中國國民黨從中國帶來台灣的。他們說,任何「意圖」破壞國體,首謀者,無期徒刑。

確實,幾乎每個國家都有內亂罪。但,僅只是「意圖」,只是「談論」暴動就被認定「叛亂」,在世界史上,早已是上個世紀被修正過的命題。

幸好,25年前的台灣,有許多勇敢的台灣人民奮力發聲,在立法院中也由民進黨團送案修法。從此,國家再無法以法律之名,掐住人民的咽喉,實行白色恐怖。

然而,25年後的今天,當一個自由的台灣人,走進中國,在網路上表達在台灣再普通不過的言論,便造就了不幸。

「你要嘛放棄自由,你要嘛放棄尊嚴。」這是我們今天所見證的,中國式的文明。

#李明哲回家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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